RHZK5/30正壓式船用消防空氣呼吸器
您正在查看的是RHZK5/30正壓式船用消防空氣呼吸器產品的具體資料:RHZK5/30空氣呼吸器產品性能特點
RHZK系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是 一種自給開放式空呼吸器,廣泛應用于消防、化工、船舶、石油、冶煉、倉庫、試驗室、礦山等部門,供消防員或搶險救護人員在濃煙、毒氣、蒸汽或缺氧等各種環 境下安全有效地進行滅火,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。該系列產品配有視野廣闊、明亮、氣密良好的全面罩,供氣裝置配有體積較小、重量輕、性能穩定的新型供氣閥; 選用高強度背板和安全系數較高的優質高壓氣瓶;減壓閥裝置裝有殘氣報警器,在規定的氣瓶壓力范圍內,可向佩戴者發出聲響信號,提醒使用人員及時撤離現場。 該系列產品在同類產品中,具有重量輕、體積小、使用;維護方便、佩帶舒適、性能穩定等優點,是從事搶險救災、滅火作業理想的個人呼吸保護裝置。 該產品經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,符合GA124-2004<<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>>的要求。 船用呼吸器經中國船級社的型式認可和檢驗。
RHZK5/30空氣呼吸器主要技術參數
氣瓶工作壓力:30Mpa
氣瓶容積:5L
儲氣量:1500L
使用時間:40-50min
報警壓力:4-6Mpa
重量:≤12kg
包裝尺寸:755×460×290mm
型號
Model氣瓶工作壓力
Working pressure
(MPa)氣瓶容積
Volume
(L)儲氣量
Air Deposit
(L)使用時間
Using Time
(min)報警壓力
Alarm Pressure
(MPa)重量
Weight
(kg)包裝尺寸
Packing
(mm)RHZK5/30 30 5 1500 40-50 4-6 ≤12 755×460×290 RHZK6/30 30 6 1800 50-60 4-6 ≤14 755×460×290 RHZKF6.8/30 30 6.8 2040 50-60 4-6 ≤10 755×460×290 空氣呼吸器的佩戴方法
1. 佩戴空氣呼吸器時,先將快速接頭拔開(以防在佩戴空氣呼吸器時損傷全面罩),然后將空氣呼吸器背在人身體后(瓶頭閥在下方),根據身材調節好肩帶、腰帶,以合身牢靠、舒適為宜。
2. 連接好快速接頭并鎖緊,將全面罩置于胸前,以便隨時佩戴。
3. 將供給閥的進氣閥門置于關閉狀態,打開瓶頭閥,觀察壓力表示值,以估計使用時間。
4. 佩戴好全面罩(可不用系帶)進行2~3次的深呼吸,感覺舒暢,屏氣或呼氣時供給閥應停止供氣,無“咝咝”的響聲。一切正常后,將全面罩系帶收緊,使全面罩和人的額頭、面部貼合良好并氣密。
在佩戴全面罩時,系帶不要收的過緊,面部感覺舒適,無明顯的壓痛。全面罩和人的額頭、面部貼合良好并氣密后,此時深吸一口氣,供給閥的進氣閥門應自動開啟。
5. 空氣呼吸器使用后將全面罩的系帶解開,將消防頭盔和全面罩分離,從頭上摘下全面罩,同時關閉供給閥的進氣閥門。將空氣呼吸器從身體卸下,關閉瓶頭閥。
注意:
a. 一旦聽到報警聲,應準備結束在危險區工作,并盡快離開危險區。
b. 壓力表固定在空氣呼吸器的肩帶處,隨時可以觀察壓力表示值來判斷氣瓶內的剩余空氣。
c. 拔開快速接頭要等瓶頭閥關閉后,管路的剩余空氣釋放完,再拔開快速接頭。空氣呼吸器的檢查和維護
1. 日常常規檢查和維修
1.1 整機氣密性檢查
關閉空氣呼吸器供給閥的進氣閥門,開啟瓶頭閥,2min后再關閉瓶頭閥,壓力表在瓶頭閥關閉后1min內的下降值應不大于2 Mpa。如果1min內的壓力下降值大于2 Mpa,應分別對各個部件和連接處進行氣密性檢查。
1.2 報警器的報警壓力
打開氣瓶瓶頭閥,待壓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 Mpa以上時關閉瓶頭閥,觀察壓力表下降情況至報警開始,報警起始壓力應在5.5Mpa~0.5Mpa之間。如果報警起始壓力超出了這一范圍,應卸下報警器,檢查各個部件是否完好,如損壞應更換新的部件。
1.3 供給閥和全面罩的匹配檢查
關閉供給閥的進氣閥門,佩戴好全面罩后,打開瓶頭閥,在吸氣時會聽到“咝咝”的響聲;在呼氣和屏氣時,供氣閥應停止供氣,沒有“咝咝”的響聲,表明供給閥 和全面罩的匹配良好。如果在呼氣和屏氣時,供氣閥仍然供氣,還能聽到“咝咝”的響聲,說明不匹配。這時應對供給閥和全面罩進行全面的檢查或更換供給閥和全 面罩,重新做匹配檢查,直至合格為止。
2. 日常維護
2.1 空氣瓶和瓶頭閥
(1)空氣瓶避免碰撞、劃傷和敲擊,應避免高溫烘烤和高寒冷凍及陽光下暴曬,油漆脫落及時修補,防止瓶壁生銹。
(2)空氣瓶要按氣瓶上規定的標記日期使用,定期進行檢驗,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檢驗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3)空氣瓶內的空氣不能全部用盡,應留有不小于0.05 Mpa的剩余壓力。
(4)瓶頭閥拆下維修后重新裝上空氣瓶時,要經過28 Mpa~ 30Mpa的氣密性檢驗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.2 減壓器
減壓器在使用過程中不要隨意拆卸。當安全閥漏氣時,應對減壓器的膛室壓力和安全閥進行重新檢驗。
2.3 全面罩
空氣呼吸器不使用時,全面罩應放置在包裝箱內,存放時不能處于受壓狀態。應存放在清潔、干燥的倉庫內,不能受到陽光暴曬和有毒氣體及灰塵的侵蝕。
2.4 供給閥
一般情況下嚴禁拆卸供給閥。出現故障維修時,按原樣裝好,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3. 注意事項
(1)空氣呼吸器及其零部件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,以免橡膠件老化。
(2)空氣呼吸器嚴禁接觸油脂。
(3)應建立空氣呼吸器的保管、維護和使用制度。
(4)空氣瓶不能充裝氧氣,以免發生爆炸。
(5)每月應對空氣呼吸器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。
(6)空氣呼吸器不宜作潛水呼吸器使用。
(7)壓力表應每年進行一次校正。
(8)用于呼吸的壓縮空氣應清潔,符合下列要求:
一氧化碳不超過 5.5mg/m3 二氧化碳不超過 900 mg/m3
油不超過 0.5 mg/m3 水不超過 50 mg/m3
使用后的處理
空氣呼吸器使用完后應及時恢復使用前的戰斗準備狀態,并做以下工作:
1. 卸下全面罩,用中性或弱堿性消毒液洗滌全面罩的口鼻罩及人的面部、額頭接觸的部位,擦洗呼氣閥片;最后用清水擦洗。洗凈的部位應自然干燥。
2. 卸下背具上的空氣瓶,擦凈裝具上的油霧、灰塵,并檢查有無損壞的部位。
3. 對空氣瓶充氣。
4. 將充氣的空氣瓶,接到堿壓器上并固定在背具上。
5. 按使用前準備工作要求,對空氣呼吸器進行檢查。
6. 空氣瓶的充氣方法及注意事項:
(1)關閉瓶頭閥,將空氣瓶組件從背具上卸下來。
(2)將氣瓶組連接在空氣壓縮機的輸出接口上。注意目檢空氣瓶的凈水壓日期、有無深的刻痕、切口及瓶頭閥有無損傷,如發現損傷,應及時修理,測試合格后才能使用。
(3)打開瓶頭閥旋鈕,按下空氣壓縮機電源開關充氣至30 Mpa。
(4)待空氣瓶自然冷卻后再充氣至30 Mpa。注意不要對氣瓶組過分加壓。
(5)關閉瓶頭閥,放空充氣管路的剩余空氣,然后從充氣裝置上取下氣瓶組。
(6)將氣瓶組裝到背具上或另外存放備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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