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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開塑料外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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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鋼絲支架向下拉開至直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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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擦火板對準擦火頭擦發,點火成功后火焰開始燃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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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信號支架向下放置于公路上或故障車前后適當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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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號將持續燃燒發出20分鐘高亮度紅色火焰。
具體功能和用途舉不勝舉:
工程救險、軍警勤務、野營探險、海上救助、戶外登山等多種范圍,從機場跑道緊急照明,特定地點的臨時標示,地面遠距引導,公路事故,危險警示。求救、照明、引燃、助燒、取暖、直至歡慶宴會、制造氣氛,用處幾乎無處不在。
發光時間:15min
照明范圍:1-2Km里可見光源(視天氣和視力而定)
燃燒時間:產品標稱15分鐘 實際可連續燃燒約16至22分鐘(燃燒時間視當時的環境而定如空氣濕度,風力等因素)(符合美國政府UL標準)
防水程度:防風、防雨,可在大風、大雨中燃燒,不能在水底燃燒
燃燒方式:符合環保標準通過EPR檢定,對人體完全無害,符合美國政府環保條件要求。
包裝材質:無害化學成分的固體燃燒物及少許磷質--材料完全封閉在內不會外露
熄滅方式:可將火焰浸在水中或沒入沙土中慢慢熄滅。
有效年限:正常環境儲存,沒有特定保存期限。
儲存方式:置于陰涼乾燥處,攝氏5-35度以下,無明火之處。符合美國UL標準。符合DOT級燃燒物安全標準。不可浸火棒于水底超過10分鐘。若儲存在攝氏49度處,不可超過7天。
重要提示:燃燒時,勿將燃燒處接近腹部或臉部的下方,不要太接近身體以免灼傷。
單只重量:190g
長度:242mm
直徑:24mm
可燃燒部分長度:102mm
使用時請將手握于燃燒棒提示線(HOLD BELOW LINE WHILE LIGHTING)以下,以免手部燒傷。